各系(部):
為了加強考試管理,嚴肅考紀考風,強化系部職責,推進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,經學院安排,決定由各系部選派教師擔任學院考試巡考員(選派人數為本系人數的10%)。
相關要求:
1.巡考人員要求至少在學院工作5年以上,熟悉學院環(huán)境。
2.要求各系部選派的教師有責任心、工作能力強、認真負責、廉潔自律。
3.各系部務必將選派教師名單(電子檔)于4月18日前報教務處。
教務處
2014年4月14日